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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2017年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
发布时间:2018-01-03  发布机构:耀州区  字体:   浏览次数: 次

  12月26日,省委书记、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,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重要指示,研究优化营商环境、县域经济监测考评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、修改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、女职工劳动保护、环保模范城市命名等工作。
  会议强调,要加快推进我省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,围绕建设枢纽型、综合性交通目标,狠抓农村通村通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,全面建设好、管理好、养护好、运营好农村公路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。
  会议听取了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情况汇报。会议强调,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减环节、压时限、降成本、提效率,进一步夯实责任、改进作风,着力打造法治化、国际化、便利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活力和各类市场主体活力,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。
  会议审议通过了《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》。会议强调,要坚持全面与专项、总量与增量相结合,充分体现县域差异化发展实际,更好发挥考评体系指挥棒作用,推动全省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  会议审议通过了《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》。会议强调,要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,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,促进我省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。
  会议同意对《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》等2部省政府规章进行修订,将《陕西省收费证管理办法》等7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。
  会议审议通过了《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。会议强调,要从平等就业、产假待遇、劳动禁忌等方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,保护女职工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。
  会议同意命名汉中市、潼关县等2市7县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。会议强调,要通过创建工作加强城市建设、改善城市环境,创造宜居宜业人居环境,加快建设美丽陕西。
 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

[网络编辑:文大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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